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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: MyGoNews林湘慈
【MyGoNews林湘慈/台北報導】有些土地交易事情很難碰得到,但是卻並不代表應該「不知道」,民眾於出售土地時,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,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,一生適用一次。
民眾出售土地,若已適用過一生一次優惠稅率,如果符合一生一屋的要件,還是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。為使民眾瞭解一生一次與一生一屋之不同,其適用要件整理如下表:
民眾出售土地,若已適用過一生一次優惠稅率,如果符合一生一屋的要件,還是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。為使民眾瞭解一生一次與一生一屋之不同,其適用要件整理如下表:
類別要件 |
一生一次 |
一生一屋 |
前提 |
尚未申請適用自用稅率 |
已申請適用過一生一次自用優惠稅率,才可申請一生一屋 |
適用次數 |
一次 |
無限制 |
地上建物所有權人 |
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或其直系親屬 |
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 |
設籍對象 |
同上 |
同上 |
設籍年限 |
出售前一年內有設籍 |
於出售土地時,已於地上建物設籍連續滿6年 |
屋數限制 |
無限制 |
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僅有一屋 |
土地持有年限 |
無限制 |
於出售土地時,持有土地連續滿6年 |
面積限制 |
都市土地:300㎡
非都市土地:700㎡ |
都市土地:150㎡
非都市土地:350㎡ |
地上建物使用情形限制 |
出售前1年內,無出租及無營業 |
出售前5年內,無出租及無營業 |
依據法源 |
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34條第1項至第4項 |
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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