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目1:房屋稅

課稅原因:持有房屋
繳納時點:5/1~5/31
繳納方式:憑單納稅
節稅重點:若房屋確為自住時,記得申請為「住家用」

想要精省房屋稅,除了確實為自住時要記得申請「住家用」,以適用1.2%最低稅率之外,以下還有兩項節稅注意重點。

 

重點:同時做住家及非住家用 按比例課稅
案例:王大媽和王伯伯夫妻兩人年輕時努力打拼,賺了錢後在台北市松山區後火車站附近買了一棟3層樓的透天厝,現在1樓成了金店面,出租給服飾業者賣成衣,2、3樓仍留做自住,那房屋稅會怎麼課呢?

若房屋同時做住家及非住家用者,可依實際使用面積,分別按住家或非住家用稅率,課徵房屋稅。以王家為例,可以申請2/3享用住家用1.2%稅率,另外的1/3依營業用稅率3%課徵。但要注意的是,房屋同時申請住家用和非住家用時,非住家用的課稅面積不得少於全部面積的1/6,必要時稅捐機關會到現場會勘。

買屋記得確認稅率
案例:天祝去年底買了台北市中山區一間住商混合大廈5樓自住,今年5月收到房屋稅單後才發現,房屋是以營業用3%的稅率被課稅。查明後,原來是因為前屋主將房址登記為旅行社地址,雖然房屋出售後已改為自住使用,但因一直未申請變更,白白多繳了1.8%的稅。

事實上,若新買房屋的前手或自己房屋曾供營業使用,依法是要被課徵3%的稅率營業稅;但如果所有權過戶移轉後,自己改為住家使用,經申請可改為1.2%的住家用稅率。申請日若是在當月15日以前,當月分即可享用較低稅率;超過15日申請者,則必須延到下個月才可享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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